政工股
政工股职责
草拟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,贯彻卫生机构编制标准、卫生人员工资福利标准,指导全区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;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的人事、劳动工资管理、计划生育、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;组织开展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;草拟全区医学科技、教育发展规划;指导继续医学教育工作;组织督导医学科研重点项目攻关,指导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;实施卫生人才培养规划;开展政府及民间医疗卫生对外交流、合作与援助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