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政股职责
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,草拟全区医疗机构发展规划、政策措施和服务标准;组织实施医护人员执业标准、服务规范,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与服务质量;协调处理医疗纠纷;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伤亡事件实施紧急救护;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中医事业的方针,政策和法规;草拟全区中医事业政策和中医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;对全区中医医疗、教学、科研和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疗保健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与业务指导;草拟农村卫生、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,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;研究指导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;草拟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发展规划、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;监督管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;监督管理出生医学证明;负责农村合作医疗工作。 |